2014年03月2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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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在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南段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1死5伤。这起事故中,宝鸡市120急救中心没有指派就近医院出诊,而是调派该中心的急救车从市中心驶往事故现场。目前,已有相关人员被处理。

  最近的医院没接到120指令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1时36分,高新区钛谷路南段两辆轿车正面相撞,两车内6人不同程度受伤。现场立即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

  一女子伤势严重,当晚8时许,经医院紧急抢救无效身亡。当时事发后该女子和另一伤者被朋友开车送往附近的高新人民医院救治。待宝鸡市急救中心120救护车赶到时,事故现场仅剩2名伤者。

  “如果当时医护人员能早些赶到现场,说不定就不会有人死亡。我们等了十多分钟都没见有120救护车赶到。”昨日,在高新人民医院住院部病房内,受伤市民赵保利说,当时怎么都等不到救护车,于是他和在高新人民医院工作的同学联系,大约四五分钟该医院的救护车就赶到了,又带走了两名伤者,随后120的救护车才到达现场。

  记者从宝鸡市高新人民医院了解到,下午1时51分,在事故发生15分钟以后,医院急救分中心接到赵保利的电话,当即医院就派出了救护车赶往现场,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中,而医院始终没有接到宝鸡市120急救中心的救援指令。

  市急救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太多

  “当时调度员接到的报警电话太多,并且说已经通知就近医院,所以就没有向高新人民医院转达救援指令。”据宝鸡市急救中心综合办王主任介绍,事故发生后下午1时36分就接到了求援电话,称宝钛厂区门口处发生一起车祸有多人受伤,没多久连续又接到几个群众报警电话,称群众已经通知高新人民医院,他们遵循3人以上重大事故派车原则,为确保现场患者安全,市急救中心应当前往现场指挥、协助分中心进行现场救治,于是下午1时38分120救护车出发赶往现场增援,1时59分钟救护车到达现场,4名伤者已被送往高新人民医院,他们将其余两名伤者按就近原则也送到该医院救治。目前,涉事调度员已经做待岗处理。

  据了解,宝鸡市120急救中心成立于1994年,采取依托型模式,依托三级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在市区下设10个急救分中心,分别为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三医院、宝鸡四零九医院、宝鸡第五三七医院、宝鸡市金台医院、宝鸡市陈仓医院、宝鸡高新人民医院。这些下设的分中心也依托所在医院。陕西省内除过西安、咸阳、延安采用独立指挥型模式,省内其他城市都采用依托型模式。

  据记者调查,由于宝鸡市急救中心与各分中心医院无行政隶属关系,急救工作存在不少实际问题。由于医院实行成本控制,各急救分中心的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都是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担任,医务人员在负责院内急诊的同时还要担负院前急救出车的任务,造成紧急情况下无暇分身,延误出车等问题。

  卫生局:调度员工作存在失职

  昨日下午,记者从宝鸡市卫生局了解到,经过调查,当时接电话的调度员存在工作失职,无论现场群众是否联系就近医院,也应当按照工作守则向就近就高新人民医院下达救援指令。

  经过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宝鸡市急救中心主任、宝鸡市人民医院院长全市通报批评;对宝鸡市人民医院主管急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调整分工,让更了解急救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对宝鸡市急救中心综合办主任行政记过,并调离工作岗位。

  本报记者李琳

  市民有话说>>

  人命关天,岂是一个利益问题

  文/果皮

  急救中心派救护车舍近求远的问题,一方面是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问题,但从另一角度讲,“120”急救中心对人的生命的轻视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急救中心”是在人的生命遇到危急关头而必须立即动员社会资源进行抢救的应急组织。

  人的生命大于一切。就是说“120”在第一时间接到紧急病人求助报告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安排离病人最近的医疗机构救助病人。这就要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对人的生命高度负责。这也是希波拉底誓言中“我愿尽余之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最基本的要求。

  而舍近求远指派救护车,体现的不仅是利益的驱使,而是医务人员对职业操守的背叛,职业道德的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应从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更要加强对“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否则,即使“120”急救中心从目前的人民医院脱离出去,只要有利益可图,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就难以避免。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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