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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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本报A18版刊发蔚蓝花城小区物业要收20元天然气点火费,但业主拒交一事。小区物业经理吴霞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已暂停收取这笔费用,具体解决方案我们正在沟通。”

  昨日,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物业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必须是在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内。“这个小区的这笔费用并未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另外,检测时发现业主拆动过天然气管道设备,需要产生费用才能解决时,业主有自由选择服务的权利,不该被强制消费。其他没有产生费用的业主,被均摊费用,更是没有义务买这个单。”

  怎么解决此事?高瑾建议,采取物业和业主协商的办法,如果拆动过天然气管道设备的业主,认了这笔费用,那就交给物业;但检测时没有产生费用的业主,已交钱的,物业该给他们退钱,没交钱的,则不收取费用。社区记者王磊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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