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建始3月24日电 (张东平)3月21日上午,湖北省建始县公安局业州城区派出所对县实验小学周边小卖部突击检查,当场收缴仿真枪453支、BB弹5100余发。
时值上午11时,警方的收枪行动吸引了大量接送学生的家长的围观。据家长们介绍,学校周边的商家们为了牟利,大肆采购仿真枪作为玩具向实验学生销售,小孩子不懂事,上学、放学时看到这些“枪支”后缠着家长要买。
“简直就像军火库,长的短的都有。”看到民警从小卖部里搜出大量的仿真枪,一位围观的家长说道。笔者看到,收缴的这些仿真枪制造精美,品种繁多,与真枪差不多,几乎每家小卖部前都有一大堆。随着围观人员的大量聚集,民警用警戒带将围观群众与收缴的仿真枪隔离。
这些“玩具”与制式枪支相仿,配有枪支外壳、弹夹、瞄准仪,可拆卸组装。“这些东西能轻易打坏电视机、打破窗户,也容易伤到小孩子,家长最担心的是眼睛。”对于警方的收缴行为,家长纷纷表示支持。
该局治安管理大队长符天星告诉笔者,仿真枪具有一定的杀伤力,不仅容易造成身体伤害,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国家禁止居民私自持有仿真枪。他提醒居民朋友,法律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如家中有仿真枪,应尽快上缴公安机关。对于主动上缴的,只要不涉及违法案件,对持有人不处罚,涉及违法案件的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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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我国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仿真枪认定标准》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