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病人向医院索赔12万
“这是医院的责任。”胡女士说,她这个月已经与右安门医院交涉过,希望右安门医院能够赔偿她12万元,目前医院还没有给她明确的答复。
胡女士之所以要向医院提出索赔,缘于她春节前后的经历。2014年春节,方先生带着爱人胡女士在老家的怀宁县医院再次拍摄了X光片。“钻头在骨头内还是存在隐患的。”方先生说,老家医院的医生说钻头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走路时两条腿和膝盖都疼,关节发肿。”胡女士说,自己术后吃了5个月的药,但是完全不起作用。一年以来自己很多时候都躺在床上。想想时刻“陪伴”自己的那个钻头,胡女士认定这一定有问题,便决定年后和右安门医院进行交涉。
钻头的材质也让胡女士感到担忧,她说,在手术后休养期间,她多次让女儿上网查询自己骨头内的钻头的相关资料。根据女儿在网络上的搜索,不少资料都说医院用来打眼的探头是不锈钢材质的。
胡女士与右安门医院相关人士交涉时,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医务科徐主任告诉胡女士,留在她骨内的钻头确实是不锈钢材质的。
回应
院方称钻头危害不大
“按照照片里的位置,相对来说是没有害的。”丰台区右安门医院医务科徐主任告诉胡女士,任何事情都无法做出绝对的判断,但是从目前情况而言,钻头对于腿部没有更多的危害。她介绍说,临床上遇到过很多这种情况,诸如钢板钉子,有时候钉子滑扣,无法取下,也只能存在体内,但是这些都是个别情况。
“留在她腿里的钻头确实无法取出。”徐主任解释说,按常理说,钻头不应该断在里面,但现在事情确实发生了。钻头没有折在关节,而是在跖骨内,跖骨主要起支撑作用,不像关节那样起活动作用,而且这个部位比较质密,并非像肌肉要经常活动受到挤压。
徐主任说,钻头存在腿内会对患者的心理造成伤害,这确实是不可否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