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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日,本报曾以《货运部不见了110万货款悬了》为题报道了汉台区某货运部突然人去楼空,97家货主的110万元代收货款不知去向的事。时过三年,同样的事情在汉中再次发生,约200家货主的近百万元代收货款疑被人卷走,商户建议提高货运业经营门槛。

  昨日上午,有多家商户老板向本报记者反映,位于汉台区石马立交桥西侧桥下的“海军货运部”于去年12月20日所有东西都被搬走了,事过3个多月,货运部老板仍不知去向,约200家货主的近百万元代收货款至今下落不明,大家准备联名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据了解,2013年6月,“海军货运部”转让给他人经营,新的货运部老板姓于,勉县人。后来,货运部一直挂着“海军货运部”的门头,发货单却变成了“路军货运部”。不管是“海军”还是“路军”,只要服务态度好,货物和代收的货款都能及时到位,大家还是一如既往地将货物交由新的老板运输。半年多,也确实没有发生过意外的事。2013年12月中旬,许多人去货运部兑付代收的货款时,工作人员说要大家再等几天,有几笔款子还没有回来,收回来了就兑付给大家。12月20日有人发现,货运部里面的所有东西都被搬走了,老板于某也不知去向。当天晚上,闻讯而来的商户们齐聚在货运部门口。经过现场登记,共有约200家商户的近百万元代收货款疑被人卷走,大家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

  长武食品批发部袁老板告诉记者,大家被“卷”走的货款多的有几万元,少得有三四百元,他的货款有25000多元。“汉中近几年发生过几次货运部老板卷款跑了的事,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开办货运部的经营门槛,这样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袁老板对记者说。

  对此,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管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货运部主要由各县区运管所负责监管,运管部门对货运部的场所、从业人员、车辆、仓储等都有要求。货运部涉嫌卷款的事应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诉处理。在公安汉台分局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货运部老板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这类案件属于自诉刑事案,受害人应联名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受理判决。昨日下午,有商户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联名聘请了律师,准备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讨回损失。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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