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曾春)3名江西男子在洋县制售假蜂蜜牟利。3月24日,经洋县法院审理,3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
去年7月12日,江西男子朱某、曾某、刘某来到洋县,在一家旅社后院内使用白砂糖、自来水、明矾、香精、蜂巢等熬制假蜂蜜出售。3天时间,3人共出售假蜂蜜200余斤,得赃款1000余元。后经有关部门检验,3人制作的假蜂蜜被定性为有毒、有害食品。
昨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3月24日庭审时,3人都自愿认罪。法院认为,朱某、曾某、刘某3人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依法判处朱某、曾某各有期徒刑七个月、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