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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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晚,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视中,遇到两偷捕人员拿着钢管、匕首与执法人员对峙40多分钟。昨日,两名非法捕鱼人员被处以拘留5日处罚。

  挥钢管持匕首气焰不小

  3月29日晚上,昆明市滇管局渔政处党支部副书记汪金涛,带领两条执法快艇分别从白鱼口及龙王庙驶向湖面开展执法行动。不到半小时,执法人员就在湖面发现一条捕捞筏子,其中一条执法快艇将该筏子带回码头,另一条由汪金涛带队的快艇则继续在湖面巡逻。

  23时30分左右,他们在大渔乡海晏村水域发现有两人正划着渔船偷捕。两人发现执法人员后,立刻加足马力准备逃跑。执法快艇迅速追上把他们拦截下来,岂料两人不但不愿意接受处罚,一人还从船上抽出一根钢管横扫过来,另一人也掏出匕首抵抗执法。为保护其他同事,汪金涛用手掌挡在前方并被钢管猛烈击中。其他执法人员尽快稳住摇晃的快艇并通知之前带走捕捞筏子的执法快艇前来支援。

  10多分钟后,另两位执法人员驾着另一条快艇赶到现场,此时,两名非法捕鱼者已和执法人员僵持了40多分钟。两条执法快艇在现场左右包抄,两人只能放弃抗法。匕首顺手扔进滇池,钢管也藏回船上。两人被带上岸时已是24时30分。经检查,该条被捕渔船早已做好偷补准备——小船上插上橡胶“翅膀”,两个橡胶浮筒充满气,用一块坚固的模板绑在两头,整个浮体托在船底,让整个船体轻了不少,以便装载更多鱼,同时遇到“紧急情况”也能跑得更快。

  两非法捕鱼者被拘5日

  负责滇池水面治安的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滇池水上派出所负责人杨绍华介绍,两人非法捕鱼行为本就不该,在事后审讯调查过程中,两人承认他们企图使用钢管、匕首等工具暴力抗法阻碍公务执行,甚至袭击执法人员,这构成水上治安案件。“如发生严重冲突,有可能导致人员溺水。”

  杨绍华认为,治安问题发生在水面上比发生在陆地上更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要对破坏水上治安行为零容忍并严厉打击。“如钢管袭击执法人员造成受伤,两人肯定会被追究刑责。鉴于此次抗法行为并没引起严重后果,因此,两非法捕鱼者仅处以拘留5日处罚。”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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