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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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塌楼房开发商已被拆分为四家公司 律师:仍可追责

  但是除了关注政府部门的善后工作,有一个关键问题我们也不应该放过,那就是:谁盖的这栋楼?他们盖的楼,凭什么连20年都撑不住?

  据奉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卓厚佳在新闻通报上的介绍,发生倒塌事故的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于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施工。

  开放商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为250万元,当前的企业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而公司的注册地址现在已经变成了奉化市国税局的办公场所。也就是说,至少从目前的线索来看,倒塌楼房的开发商已经彻底的不存在了。而建筑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更是已经被拆分成了四家公司。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崔天奇采访时表示,虽然开发商处于营业执照吊销状态,但法律主体仍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具体项目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建筑商虽然一分为四,情况比较复杂,但至少,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洪道德:民事责任没问题,所谓民事责任就是赔偿,经济赔偿,这个事情还是存在的,照样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一分为四,当年一分为四的时候,看看是怎么拆分的一个方案,权利义务由新的四个公司的每一家或者几家来承担。

  因此我们在这里也希望,下一步,当地政府部门在继续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对房屋开放商和建筑方责任的追究,也要一追到底。这不仅是对事故中逝去的这条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全国不计其数住在老楼里的居民们负责。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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