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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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赵国强)4月9日上午,朱宏路机电市场一家仓储贸易公司在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12间商铺遭到强拆,未央宫街办称,事先已得到该公司法人代表的口头同意。“我怎么可能口头同意呢!”对此,该公司法人代表坚决否认。

  老人:阻止强拆时被拖行七八米

  昨日上午,张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4月9日上午,20多名身穿黑色制服的年轻男子,开着一辆挖掘机,强拆了朱宏路机电市场西区的西安民颖仓储贸易有限公司的12间商铺。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这家公司,公司院落内的一排12间商铺均被拆去一半儿,破砖烂瓦随处可见。公司股东张冬雪说,他已年近7旬,4月9日上午9时许,他和股东张甘(也年近7旬)一同在公司值班,目睹了该公司12间商铺被强拆的过程。当时,他俩上前阻止对方,结果几个小伙将他在地上拖行了七八米,而他右手虎口处也被划了一道3厘米长的伤口。而张甘则被对方几名小伙子举起来强行带离。

  西安民颖仓储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韦建民称,该公司于2002年租赁了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大白杨东村的6亩地,自行投资修建了商铺和厂房,其中共计113间商铺,房屋产权归该公司所有,公司生意一直不错。2013年下半年开始,朱宏路机电市场统一拆迁,他将拆迁事宜委托给他的外甥女姚知言全权代理。因认为拆迁方对该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合理,他和代理人至今未同意拆迁,没有签订拆迁协议。

  街办:事先得到企业法人代表口头同意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未央宫街道办事处,负责拆迁工作的该街办副主任范惠萍不在办公室。记者通过街办大厅公示的手机号与其取得联系。范惠萍称,4月9日上午,工作人员拆迁民颖仓储贸易公司的商铺时,事先已经得到了该公司法人代表的口头同意。随后,她称自己有事要忙,挂断了电话。记者再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陈锋表示,朱宏路机电市场拆迁属于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项目的一部分,为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该街办于去年12月5日专门成立了搬迁指挥部,为了确保拆迁进度,如果得到企业法人代表的口头同意,可以先拆迁,后办理相关手续。他们已有先例。如果被拆迁方事后否认其口头同意一事,那就成了说不清的事了。

  未央宫街道办事处综合协调科科长刘洪水表示,具体的动迁、拆迁工作,街办已经委托给“陕西鑫力达拆迁有限公司”负责,4月9日上午,工作人员拆迁民颖仓储贸易公司的商铺一事,事先已经得到了该企业法人代表韦建民的口头同意。

  律师:口头同意的说法不合常理

  “我怎么可能口头同意呢!”对此,韦建民气愤地说,他既没有签订书面的拆迁协议,也没有口头同意。韦建民的委托代理人姚知言称,她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拆迁协议,而且绝对没有口头同意拆迁。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认为,街办或拆迁公司的做法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双方应签订补偿协议,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以口头同意为由,拆除合法财产,是对公民财产权的漠视。

  张麦昌表示,街办口头协议的说法不合常理,即使确有口头协议,依照其拆除,也是极不严肃和极不负责的。一旦反悔,就是纠纷和矛盾。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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