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23时左右,哈市平房区友协大街282楼一户居民报警称,家中被盗,丢了20万现金。就在民警详细了解情况时却发现,报案人言语不祥。原来,报警人杨某为了在女友面前显富,报了假案。目前,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当日接到报警后,友协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
报案人杨某说,23时回到家,发现自己放在卧室二层床铺上一黑色背包内的东西不见了,里面有20万现金。民警经现场勘查,并没发现屋内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而且门锁也没被撬开的迹象。在问及20万元钱款来源问题上时,报警人杨某总是闪烁其词,还说自己晚上喝多了,记不清钱是怎么回事了。第二天凌晨4时,民警让杨某先回家,等酒醒后再来派出所说明20万的来源。
11日,杨某来到友协派出所。经过民警多次询问,杨某低下了头:“我错了,其实我没丢钱。”
杨某说,2013年8月,他在大庆市一家歌厅认识了服务员刘某,随后俩人处上了对象,并住在一起。杨某有媳妇,还没离婚,他还想和刘某继续交往,于是称自己是有钱人。他怕女友发现自己是在装有钱人,才想到报假案这种方法,来证明自己有钱。
根据相关规定,由于杨某谎报案情,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