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友网站相识,一个月后便闪电结婚。结婚不到一年要离婚。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天从宣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金某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12年5月,1970年出生的女子金某与1966年出生的刘某通过相亲交友网站相识,当时刘某在上海打工,金某在合肥打工,双方通过电话联系,情投意合,一个月后就在宣州区民政局领证结婚。
然而,两人婚前未经磨合,婚后不久便开始争吵。2013年4月起,金某以婚前接触时间太短、对刘某情况不了解、二人性格不合、刘某身体有多种疾病等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未得到支持。去年12月份,金某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认为:金某与刘某系相识恋爱后自愿结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说明双方仍有感情;金某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身体不佳亦不能成为其要求离婚的理由,故对金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