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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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段晓宁)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今年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8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2位。

  数据显示,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6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从消费支出八大类构成看,交通通信支出增长最快,增幅达到41.7%;其他增幅较大的是医疗保健支出增长21.6%,食品烟酒支出增长8.8%。

  分城乡看,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60元,同比名义增长9.8%,名义增幅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5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8元,同比名义增长13.3%,名义增幅在全国居第10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8∶1。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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