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政局鉴定结婚证系伪造
4月16日,李某来到眉县民政局,核实所持“结婚证”真假。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件中应有手写签名的“婚姻登记员”处并无任何签名,经系统查询其结婚证字号编号也不存在,“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专业章”也与目前使用的公章大小不一致。该工作人员说,依照结婚登记的条件及程序,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离婚、丧偶等要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而李某未到现场,证件肯定是伪造的。
截至昨日,李某仍未有张某的任何消息。据宝鸡一位律师张先生介绍,提供假结婚证,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以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如果张某已经结婚涉嫌重婚罪,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万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