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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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金陵湾廉租房小区里,有人申请到廉租房,自己不住却养了22只狗,严重影响了周围住户的生活。本报4月16日对此进行报道后,经查该住户申请廉租房资格符合相关条件,目前住房已被打扫干净,当事人已向物业写下保证书,表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宝鸡市渭滨区金陵街办新华巷社区书记张满玲介绍,养狗的住户姓张,今年44岁,至今未婚,身体状况不好,没有固定收入。父母离异后,其家中位于社区的唯一一套约50平方米的房子判给了她父亲。父亲去世后,房子一直由母亲居住,母亲没有生活来源,依低保生活。张女士家中兄弟姐妹6个,平时张女士借住在母亲那里,根据低保政策,张女士从2007年申请到低保金后一直靠此为生。

  4月17日,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查找了2012年10月张女士申请保障房的申请资料,经过审核符合条件,2013年被安置在金陵湾廉租房小区6号楼。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刘飞介绍,在看到报道后,市住建局非常重视此事,当即处理了此事,目前,张女士已经将住房重新打扫,并向物业写下保证书表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考虑到该住户的实际情况,住建局暂不收回廉租住房。但如果再犯,将收回住房。刘飞表示,待5月31日宝鸡市低保审核结束后,他们还将对全市保障房住户的资格和入住情况进行重新审查。记者 李琳 实习记者谢亚超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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