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刁继花
被告人刁继珍
该案起诉卷宗装了满满两推车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以大比例返现和高额利息为诱饵,虚假承诺专款专用,先后与4459人次签订借款协议7977份,集资3.6亿余元。
孪生姐妹的丈夫也受审
2011年5月17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院长刁继花和法定代表人刁继珍被刑事拘留,后分别于同年6月21日与7月6日被批捕。2011年8月24日,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工作人员汤波(负责毕业学生安置、刁继花丈夫)和周幸福(负责采购、刁继珍丈夫)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批捕。
公诉机关指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刁继花与刁继珍商议决定以建设校舍、扩大招生规模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为此,二人先后联系了曹学亮、徐海峰、池亚彬、熊刚等人(均在逃)负责招聘人员,组织融资团队,并陆续招聘朱亚新技术培训学院院长刁继花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刁继珍等16名被告人在西安市中级法院受审。
刁继花与刁继珍二人系孪生姐妹,刁继花是妹妹,刁继珍是姐姐。彬、程军等多名业务员,给学院从社会上融资。刁继花、刁继珍还给曹学亮、熊刚等融资团队负责人及业务员预先制定了高额的提成、返现和到期利息比例。
现已查明,从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刁继花、刁继珍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谎称以学院收取的学生学费为支付借款本息的保证,虚假承诺专款专用资金安全,先后与西安、咸阳等地的4459人次签订借款协议7977份,实际非法集取资金3.6亿元,被告人除将部分资金用于校舍建设,还以学院及刁继花丈夫汤波、刁继珍丈夫周幸福等个人名义购买写字间及别墅、车辆、支付出国旅行费用等。
16被告人涉四项罪名
现查明,自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期间,被告人朱亚彬、程军等,分别以承诺给群众返现点2%到20%不等,并以12%的年息为条件,发展数千人次与学院签订借款协议,帮助该学院非法集资。
朱亚彬、程军等被告人从中按照4%至6%提成,分别获取10余万元到50余万元数额不等的非法利益。
2011年5月,被告人蒋少鹤明知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刁氏姐妹的非法集资活动已被公安机关查办,仍利用之前从刁继珍处获取的盖有学院公章的空白借款协议,并假冒刁继花签名,先后诱使多人与其签订借款协议,并将收取的14.6万元全部占为己有。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刑事责任,被告人刁继花、刁继珍系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汤波、周幸福系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刁继花、刁继珍涉嫌集资诈骗罪,汤波、周幸福涉嫌集资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朱亚彬、程军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蒋少鹤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