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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关于中铁·万和城的报道

  媒体关于中铁·万和城的报道

  此外,对于“无证”销售,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曾于2013年1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3]300号中第二条和第四条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商品房交易信息公示制度。所售楼盘《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原件必须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展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所售商品房应实行“一房一价”,其预(销)售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内部认购、交纳诚意金(包括认订、登记、内部预订、选号)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开发商:能否交房“不清楚”

  随后,记者在中铁·万和城业主维权群里找到一位蔡姓开发商负责人电话,并以购房者身份和对方取得联系,对方电话显示为四川成都号码。在电话中对方一再询问记者认购的房号是多少,并强调,如果不是业主自己申请的退房,就不用理会。开发商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让业主等他们通知,不要理会售楼部打的电话,售楼部不会主动给业主打电话通知退款。另外,对于房子能不能交,什么时候交房等问题,他表示不具体负责工程,他也不清楚。

  圈地三年未打桩,两年前销售两年后退房,中铁·万和城这么做原因何在?有没有第一时间告知业主?新华网将继续予以关注。(新华房产联合调查小组)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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