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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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自己的电动车被乘客“骑”走的事,42岁的张先生就十分窝火。

  看到不少人用电动车拉客,张先生也想买辆电动车拉客赚钱。4月14日,他花4200元买了一辆品牌电动车,没等电动车挂好牌子,就迫不及待地上路拉客。

  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他在雁南一路与长安南路十字拉了一个小伙子,路过一家小商店时,乘客提出想带一箱矿泉水。张先生见商店距停车的地方只有二三米,就好心地下车帮乘客取水,谁知矿泉水还没拿到手,乘客却骑上电动车走了。张先生边追边喊,可根本追不上。

  幸好这时有一人骑电动车路过,张先生简单说明情况,求对方带上自己追。可由于路上车辆行人较多,哪里还能追上。无奈之下张先生到明德门派出所报案,但因他的车没有上牌照,公安机关破案也有难度。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并展开调查。民警提示,购买电动车后应该及时办理牌照,另外,利用电动车私自拉客是违法行为,而且容易引发交通安全问题,希望市民不要用电动车私自拉客。

  本报记者张成龙通讯员王永春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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