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卫报》网站4月26日报道,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上周六表示,联邦总统应该将大麻合法化。
史蒂文斯是自由与正当权益的捍卫者。他在1975年被杰拉尔德·福特任命,2010年,90岁的他退休,成为在位时间第三长的大法官。
现年94岁的史蒂文斯受美国国内公用无线电台邀请介绍他的新书,在采访期间,记者问及其对于华盛顿以及科罗拉多州将大麻合法化的看法,他表示,联邦法律也应该将大麻合法化。
史蒂文斯补充道:“人们对于大麻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 ,并且大麻和酒精性饮料的区别也并不大。人们公认对酒精性饮料的贩卖进行限制并不合理,而我认为,总有一天,大众会同意对大麻贩卖进行限制同样也是不合理的。”
“毕竟我是过来人,经历过联邦实行禁酒令的时期,我认为大麻的问题和酒精饮料的问题真的十分相像。”
阿拉斯加也将在今年就是否将大麻合法化进行投票,并且调查显示,阿拉斯加很有可能成为继科罗拉多州和华盛顿之后第三个大麻合法化州。
在史蒂文斯的新书《六个修正案:我们应该怎样以及为什么我们要修正宪法》中,他还建议联邦政府废止死刑,限制枪支使用,并就当前美国社会的热点问题:竞选经费以及平权行动进行了深入讨论。
他的其中一条建议是针对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的,该修正案保障人民备有及佩戴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而史蒂文斯认为这一条应该更正为:“参与民兵组织时,人民备有及佩戴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他认为,这样修改后,唯一的影响就是会将枪支使用的最终决定权从最高法院的法官手中夺走,并将其移交到各州政府手中,因为州政府才是决定各州自卫构成的主要决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