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与被举报的派出所长无关
鹿邑县公安局昨日向中新网发出说明,称2012年12月3日,该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肖建鹏在办理房产证时向受理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请求公安机关查证落实。经查,肖建鹏向房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虚假身份证明信息,并发现其于2007年4月13日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补录的“肖建鹏”户口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规补录。2013年1月25日,试量派出所将“肖建鹏”户口注销。
针对肖氏夫妇质疑户口注销与举报当地派出所长有关,说明表示并无直接关系。据介绍,鉴于在“肖建鹏”户口补录过程中,时任试量派出所户籍民警李高立存在调查不细致、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鹿邑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试量派出所时任户籍民警陈景华在注销后未及时告知当事人,存在程序违规的问题,三人被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