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国内

  新华网杭州5月7日电(记者周竟)对于网传的浙江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某涉嫌性侵一足浴按摩师一事,兰溪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通告称,兰溪市委已对江某作出停职处理,并要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江某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近日有网民发微博称,4月27日凌晨,一从事按摩职业的女子和同事扭送一男人到兰溪一派出所报案,女子称被该男子强奸。经人身检查该女子身上有伤。微博还指出该男子系兰溪一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反贪局任局长,办公室任主任,现任该院纪检组长。“该检察官到案后不承认强奸。”该博主还称。

  该微博被广泛转发,不过目前原微博已被删除。事情是否属实?记者向兰溪市相关部门求证。

  兰溪市公安局表示,案件还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兰溪市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表示,江某的确为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兰溪市委已于4月30日对他作出了停职处理,并要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不管是否性侵,半夜到酒店接受足浴按摩本身就不合适,相关部门会严肃处理。”这位负责人说。

  兰溪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还发布了一份通告,通告称江某在酒店接受足浴女技师按摩并与女技师发生纠纷,未明确江某是否性侵女技师。通告还表示,公安部门已对江某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据悉,事发当晚,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即召开党组会议,明确态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清事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原标题:网传浙江兰溪一检察官性侵按摩技师 官方回应已被停职正调查)

编辑:白玫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