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工商长安分局和质检技术人员来到西安市长安区北雷加油站,对其所销售的93#汽油进行抽样,工商执法人员现场笔录后,给该加油站下达了指导建议书,要求其按照治污减霾相关要求,规范进货流程,确保油品质量。
工商长安分局执法人员和质检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后,确认该加油站证照齐全。在加油站提供的一份进货发票上,记者注意到,该加油站的油品来源于陕西一家成品油销售公司,发票上显示该单位地址为临潼区,在规格型号一栏明确注明为“93#(Ⅳ)”,说明当时购买的是93#且符合国Ⅳ汽油标准的汽油,但加油站仍未提供检测报告,并称已去找销售公司要了。
执法人员问:“4月15日(本报记者和公证处人员取样日期)销售的那批汽油还有多少吨?”“还有三四吨。”加油站工作人员回答。在问清楚是哪个油罐后,质检技术人员打开油罐阀门口,用取样桶多次取出约4升的93#汽油样品。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质检技术人员称,他们将样品带回后,将尽快检测该油品的硫含量、甲醇含量、抗爆指数等重要指标是否合格。 本报调查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