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 刘晓军 赵雄韬)据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2日发布的消息称,志丹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森林公安分局原政委赵济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公职处分。今年3月,赵济国被双规时,本报曾做报道。
赵济国曾任志丹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主任、县森林公安分局政委。经查,赵济国在任县客运办主任期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合伙开办出租车公司,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志丹县纪委、监察局认为,赵济国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赵济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志丹县森林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称,赵济国是2010年调到森林公安局的,主要分管党建等内部工作,“他的问题出在他任客运办主任期间,和森林公安局没有关系。”志丹县客运办一名工作人员称,客运办是2004年成立的部门,赵济国是第一任领导,对于赵济国本人,他没有做过多评价。县上一些干部对赵济国的评价是“有些贪,做得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