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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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85家企业,6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到了检查总数的73%。这是省环保厅近期对关中地区大气工业污染源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落实产业政策及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进行检查后,向社会通报的结果。

  1996年就应该关停的厂子却“坚持”生产了18年

  在检查中,有29家企业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占检查总数的34%。所谓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有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西安雨中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存在长期试生产不验收或无试生产批复擅自投运等问题。

  蓝田县焦贷镇柳家湾地条钢厂属于“十五小”企业,国家明确提出此类企业在1996年就应该取缔、关闭或停产的。但是,该厂至今仍在长期违法生产。检查人员发现,现场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大量铁粉等生产原料随意堆放于厂房外,现场存放有部分夜间突击生产的地条钢。

  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检查人员在对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检查时发现,12家企业均存在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如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65m烧结机外排口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24日期间,共有95天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超过80mg/m的标准限值,400m烧结机外排口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24日期间,共有85天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超过80mg/m的标准限值。部分企业还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老化及在线监控设施长期不比对验收、有效性审核过期等问题。

  62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省环保厅将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款,从严、从重、从快对环境违法6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针对临潼、灞桥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建议西安市环保部门对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对无环保手续企业,限期1个月内补办环保手续,并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期间责令企业停止建设或生产。对不予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按法律规定关闭。

  环保部门不知污染企业属其监管

  西安市临潼、灞桥交界地域存在12家大气污染企业,包括1家岩棉瓦加工企业,3家保温材料加工企业,4家铸造企业,2家废旧收购站,1家木材加工业,1家木材储运仓库。其中灞桥区4家,临潼区8家,分别隶属灞桥区熊家湾村、吕家堡村、临潼区尧村。

  现场检查时,陕西中金炉料有限公司紧闭大门,拒绝执法人员入厂检查,执法人员大门外观察发现,该厂内场地、烟筒均有冒黑烟现象。该公司地处临潼与灞桥两区交界地带,直至省厅执法人员检查时,临潼区环保部门不知该公司属其监管。对此,检查人员开出罚单:由市级对陕西中金炉料有限公司拒绝检查、公然抗法行为,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给予高限处罚,其违法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其余11家企业现场检查时均存在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其中西安市临潼区友诚回收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北侧还隐藏一家炼铝小作坊正在进行废品铝冶炼,未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

  本报记者石喻涵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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