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把七八个月大的孩子放在房客屋里,被60多岁的“熟人老王”抱走卖了!案发不到10天,警方就抓获了嫌疑人并解救了男婴,5月16日,“老王”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孩子和房客一同失踪了

  4月4日下午,朱女士抱着七八个月大的儿子乐乐来到城南杜城村其姐姐朱某经营的旅馆。朱某随后把乐乐放在了一个房客的屋里,谁知孩子和房客一同失踪了。朱女士向公安雁塔分局报警。朱某回忆,那个房客自称是富平人,姓王,走路一瘸一拐的,是在外面做活的。“他经常来旅馆住,我就没有跟他要身份证登记。”

  一周多以后,案件告破,孩子果然是被房客拐卖了。据警方调查,自称姓王的老房客其实姓范,1989年曾因盗窃、诈骗被判刑12年。3月底时,他就和咸阳男子李某谋划拐卖乐乐。

  范某供述,当时他在西万路劳务市场找活,以前干活时认识的朋友李某让他打听有没有人卖婴儿,说是有个甘肃人要买孩子。范某想到的就是旅馆老板的外甥乐乐。

  4月4日,朱某让范某帮忙照看一下孩子,随后,范某抱着孩子拦了辆出租车赶到西工大西门外。几分钟后,李某和两个女子出现,抱了孩子并给了一沓钱,一共八千多元,“我说不够,(李某)又给了我300元。”

  买者称买来是为自己养

  李某的供述则称,此事是范某提出来的。“他说有姐妹俩开了个招待所,有个7个月大的男婴不要了,让我打听有没有人要。”他称,关于买卖婴儿的事,他俩在劳务市场谈了两三次。范某偷出孩子后,他和媳妇去抱孩子,确认孩子没有疾病和畸形,给了范某9000元后就把孩子抱回了家。“我和我媳妇没有娃,我想买来自己养。”

  李某妻子刘某说:“瘸腿老汉没有说孩子的来源。”抱走孩子后,这对夫妻把孩子藏在徐家庄的租住房里喂养,直至案发。雁塔检察院认为,范某拐卖儿童,李某、刘某收买被拐卖儿童,分别涉嫌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范某有前科,主观恶性较大,而李某、刘某收买儿童后没有虐待行为,也没有阻止警方的解救。

  5月16日,检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范某,以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未批捕。(记者 宁军 通讯员王艳文)

编辑:曹静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