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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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帮助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生活能力。每户年缴纳保费20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只用交5元保费。

  房屋损毁10日内赔付

  全市范围内居住在农村且具有农村户籍的所有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原则上应为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从投保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限一年。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等造成农民房屋的倒塌或损坏,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理赔。

  如发生大面积灾害,承保机构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查勘工作。为使受灾参保农户能够尽快进行灾后重建,承保机构应尽快进行定损和赔付。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协议后,原则上应在10日内支付保险赔款。

  每户保额15000元

  据悉,我市采取农民自愿参保、政府补贴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政府对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适当补贴,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

  保险费以户为单位,每户年缴纳保费20元,每户保额15000元。对参保的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除省财政每户补贴5元保费外,市财政每户补贴5元,区县财政每户补贴5元,参保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户承担5元保费。

  今年,全市所有涉农区县都要按照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闫良区、高陵县要做到所有镇、街全覆盖,其他区县要选择条件成熟的镇、街先行试点开展,力争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户参保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记者 程慧)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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