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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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咸阳讯(记者 陈雷柱)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少了几平方米,开发商与业主们签订补充协议承诺退款后,却搬离了咸阳。本报昨日报道此事后,开发商于昨日上午赴咸阳,向业主承诺在7月15日前退还256户业主补偿款,共计130余万元。

  昨日一大早,湖滨佳园小区业主雷先生和邻居们便听说开发商从西安赶到咸阳的消息。雷先生说,开发商在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在会上说了补偿款未兑现的原因和搬家的原因,最后承诺在7月15日前给大家把补偿款还清。”

  该小区开发建设方陕西核地源实业有限公司联系本报称,正在积极协调处理补偿款一事。该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房屋实际面积出现误差实际操作中很难避免,按规定应该给业主相应赔偿,“湖滨佳园小区的房产证在今年1月才办下来,每位业主的具体赔偿金额也是这个时候才最终确定。但因为牵扯到许多手续,涉及的业主数量又比较多,1月开始一直在重点解决这件事。已向业主讲明原因,并承诺在7月15日前还清256户业主的补偿款,共计130余万元。”

  对于搬家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在咸阳的项目基本结束,又有新的项目需要动工所以才搬去了西安,但小区物业系该公司自己注册的公司,沟通起来比较方便,不会影响后期赔偿。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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