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
>>原告方
“李越是救了孩子”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的两名证人是琪琪和佳佳舞蹈班小朋友的妈妈。第一位妈妈作证并回答双方询问时称:“当时我看到佳佳已经站在舞台边缘了,一只脚要跳,李越向前冲去,双手抱住了孩子,结果自己也摔倒了,孩子没事。”
她还表示,当时佳佳抱着礼品袋,当走到舞台边缘时没站稳,身体还有点儿向后倾,“我看到孩子要掉下时,李越快走了几步,接住了孩子。她没注意到舞台前面有约10厘米高的台阶,她抱着孩子一起倒了。”
“李越是救了孩子。”另一位孩子的妈妈称,那天,佳佳是抱着礼品,她本来应该向舞台左侧走,下台阶找父母,可能孩子是走偏了,走到了舞台边上,当时有几位家长在聊天,她看到李越很快跑过去,在孩子快要摔倒时,抱住了孩子,“是竖着抱住的,她和孩子一起摔倒了。”
两位证人称,当时活动已经结束了,天快黑了。
>>被告方
“她没必要那么帮忙”
被告方的证人自称是佳佳父母的朋友。她说,事发当天表演结束有一会儿了,佳佳拿着礼品包要下舞台。佳佳的妈妈、姥姥和姨姥姥都要去接佳佳,这时不知是怎么回事,李越冲过去抱住了佳佳。
该证人称,她感觉琪琪的妈妈对佳佳的事情很上心,“我听佳佳妈说可能有什么事儿要他们帮忙。我觉得,佳佳的家长都在,琪琪妈妈没必要那么帮忙。”她还说,李越是把孩子抱下来的,舞台下有一个台阶,李越抱着孩子,向后退了一步,就摔倒了,“事情发生后,我见过李越接送女儿,感觉她的脚没大事。”
在法庭上,佳佳的姥姥说,演节目那天,家中4个大人都在舞台边上等着抱佳佳,“我们没要求李越抱,她是自己去抱的。”佳佳的姥姥还说,“我们家4个大人距离孩子近,她离得远,是她自己愿意抱,跟我们家没关系。”
当原告律师问,佳佳是怎么拿的奖品时,她说,“拿的是糖,是左手一只手拿的。”
当律师再问其他具体情况时,她说记不清了,“我可以发誓,我没有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