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国内

  新华网广州6月23日电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农民工失业保险将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在《条例》修订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新《条例》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为了便于外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该《条例》提出,对不选择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此外,新《条例》还增加了生育保障,对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完)

  (原标题:广东:7月起农民工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编辑:王静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