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长沙7路公交车发生纵火事件,图为现场监控视频。图/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吴和健
7月11日,长沙7路公交车发生纵火事件,图为现场监控视频。图/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吴和健
7月11日,长沙7路公交车发生纵火事件,图为现场监控视频。图/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吴和健
红网长沙7月12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李柔)7月11日早上5时30分许,长沙市一辆7路公交车上发生纵火事件。当日上午,嫌犯陈某被刑事拘留。
长沙市公安局当日通报称,事发车辆由北往南行驶至韶山路东塘北路段时,车厢中部突然起火。驾驶员迅速将车辆靠边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并用灭火器当场扑灭了明火。
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控制了一名嫌疑人。据警方调查,该嫌疑人名叫陈某森(男,30岁,广西桂平人)。
据陈某森交待,他于10日上午乘火车从外地来到长沙找工作,因当天未找到工作且仅剩几十元钱,就产生了“搞点事然后去坐牢蹭饭”的念头。
11日早上5时许,陈搭乘7路公交车至韶山路东塘北路段时,将装在饮料瓶内的易燃液体倒在车厢中部的地板上,并用打火机点燃。
事件中没有乘客烧伤,车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也未对交通造成影响。事发时,两名乘客因慌乱下车时摔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身体无大碍。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森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长沙7路公交车遭纵火 起火停车开门共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