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2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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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逾八旬的赵老太太从公交车前门下车,不慎摔倒受伤,后以“驾驶员违规关车门”为由状告驾驶员、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日前,江阴法院审结这起案件,驳回赵老太太索赔1.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前门下车,结果摔倒受伤

  2012年底,85岁的赵老太太乘公交车去买菜,上车后就坐在车前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按规定,到站后她应该从后门下车,但当时车内人多,那站就只有她下车,加上前门没人上车,老人年事已高又坐在前门口,司机王某便打开前门让她从前门下车。不料,赵老太太下车后便侧身倒在地上,王某急忙拉手刹,下车搀扶老人,并在另一名乘客的帮助下,将老人扶到站台坐下。

  见老人头在流血,王某一边拿纸巾帮她捂伤口,一边询问老人有无家人的联系方式。随后,一名乘客拨打了110,很快,赵老太太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600余元,包括头部受伤的治疗费,还有治疗糖尿病的费用。

  老人起诉索赔,被驳回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无法查明事发时赵老太太是因何跌倒的。不过在出院后,赵老太太找到王某、公交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索要医疗费遭拒,她便一纸诉状将司机、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赔偿她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

  庭审中,赵老太太对受伤经过多次陈述不一,前后矛盾。而据交警给车内乘客做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老人是自己跌倒的。日前,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王某出于方便老年人的好意,让赵老太太从前门下车,与她从后门下车相比并不会增加事故的风险。另外,赵老太太对其陈述的受伤事实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综合多方面因素,法院驳回赵老太太的诉讼请求。

  不过,承办法官也提醒,年事已高的老年人在外乘坐公交车时最好有家人陪同,尽量少去交通繁杂的地段,并要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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