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我省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的新10条意见。“新10条”意见指出,要加大煤炭促销力度,增加LNG重卡运输车辆,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对运输我省生产的煤炭(原煤、兰炭、焦炭)的所有货运车辆,减按50%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据悉,减免政策已启动实施。此次减免时间为7月25日8时至10月25日8时。减免范围包括全省高速公路,含陕西西铜公司管理的西安至铜川公路。享受此次减半收费的对象,包括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兰炭占该车核定载重量80%以上)合法装载在陕西生产的原煤、兰炭(包括陕西韩城市生产的焦煤)的货运车辆。超限车辆不予减免。《意见》指出,省内抓紧新建200个加油站,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的营销合作,优先采购省内成品油,拓宽我省成品油在省内外的销售渠道。下半年在各地市(区)落实1-3户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
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出台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销售补贴办法。重点支持天然气商用车、节能环保型乘用车等重点产品扩大销售。尽快启动实施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补贴方案,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华商播报记者 孙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