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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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次户口迁移,都是被学习、工作所迫”

  30岁王小静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她说想迁回户口

  30岁的长沙市民王小静已经历过三次户口迁移,因为工作变动,可能面临着第四次户口迁移。

  “那时候考大学,必须转户口,要转到大学去。”王小静说,这是她第一次动户口,从爸爸的户口本上撤下自己名字的那一页,户口落到了她的大学。

  “毕业后,我想落到我爸爸的户口上,但没有成功。”王小静回忆,她和绝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全部“被迫”从农村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落到湖南湘潭的一个集体户口上。“户口本上显示‘××镇新街1号居民’。户口迁移后,我找过这个地址,有新街,根本就找不到1号的门牌”,王小静在户籍上感到了“漂泊感”。

  第三次户口迁移,王小静也是被迫的。为了孩子读书,王小静随丈夫房产证地址,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了长沙市天心区。

  眼下,又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全家都将去浙江工作生活,“孩子也将到那边读书,我可能还要将户口转到那边去”。

  “如果有得选,我肯定还是想回到我爸爸的户口上去,我觉得自己就是那里出生、长大的,我希望户口本上的地址和内心的归属地址是一致的。”

  王小静觉得她是被政策逼迫着迁移户口的,现在,户口上的自己既不被家乡接受,又没被城市真正接受。

  “在农村有田有山有宅基地,有补助、社保”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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