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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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后和朋友发生争执,28岁的康某竟然在加油站的地面上喷洒汽油,并多次试图用打火机点燃。近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康某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6月30日凌晨2时许,长安南路麦德龙超市旁一加油站内出现惊险一幕。据当日在加油站内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一男子拿着一把加油枪含在自己嘴里,旁边还有一名男子在用力拉他。随后,这名男子将加油枪内的部分汽油倒在地上,还向加油站工作人员索要打火机和烟,工作人员拒绝并报警,并将男子所持加油枪关闭。很快,民警赶到将男子制服。 

  经过审理查明,这名男子姓康,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2年2个月,今年6月6日刚刚刑满释放。据康某交代,6月29日晚上,他和朋友在和平门一个慢摇吧喝酒,直到30日凌晨1时离开。不知什么原因,康某和朋友发生了争执,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到了加油站。直到后来看到加油站的视频录像,他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近日,雁塔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康某批准逮捕。(记者 李卓洋)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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