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补齐差价可在小区内停车
“谁能冒充物业公司的名义收了几年的停车费?”禹女士表示质疑。
昨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就此致电长延堡街办,工作人员表示调查后给予回复。下午5时许,明德门社区一名工作人员回电说,明德门北区由西安群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建议记者和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刘建安联系。
下午6时许,刘建安说,该公司自1996年来一直负责管理明德门北区物业事宜,男子谢某自2008年至2013年年底一直负责在该小区收取停车费,2008年至2010年5月,谢某每月向物业公司上交3000元左右的费用。2010年5月起,谢某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1万出头的费用,但要从物业公司领取9000多元的工资,直至2013年年底。
刘建安说,由于谢某收取停车费期间,小区内车辆停放混乱,导致消防车和120急救车无法进入,住户投诉比较多,因此2013年底,物业公司决定自行收取停车费,不再由谢某负责。
“他私刻物业公司公章,冒充公司的名义收费,至今车主交给公司的收费票据金额高达7.9万元。”刘建安说,今年6月下旬,该公司聘请专业的保安公司,强行接管了小区车辆停放收费。
>>市物价局:小车露天停车最高每月80元
刘建安表示,该小区共有住户1100户左右,但物业费一直沿用1996年的每月每户8元的收费标准,难以维持日常的物业工作,因此,物业公司收回停车费收取权后,提高了停车费收费标准。之前缴纳过2014年停车费年费的车主,无论是业主,还是租赁户,9月1日后,在物业公司补齐差价,就可以在小区内停放车辆。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前,须向房管局备案报批。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依照《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安市小区内小型汽车露天停放车辆服务费,按照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等不同,收费标准为每月80元、每月60、每月50元。如果物业收费超过该标准,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局进行投诉。
公安雁塔分局民警表示,西安群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之前负责在明德门小区北区收费的谢某之间,属于经济纠纷。
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表示,谢某负责收取小区停车费多年,向物业公司上交固定费用,表明和物业公司形成委托关系,从物业公司领取工资报酬,则和物业公司形成雇佣关系,因此谢某收取停车费造成的任何后果,都由物业公司承担。记者赵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