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某校老师刘某,在汉中和同学聚会后,醉驾撞人逃逸,被撞者死亡,刘某已被刑拘。
8月8日晚9时36分,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接群众报警,在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上,一辆白色越野车撞人后逃逸。
“赶到后,被撞的骑电动车男子已经死亡。”昨日下午,民警介绍,现场勘察发现,骑电动车男子是由西向东过马路,肇事车辆是由北向南行驶,肇事后逃逸。死者袁某,55岁,洋县人,在汉中打工。
随即,民警展开拉网式搜查,两小时后,在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一处非机动车道树荫下发现了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经与事故现场遗留物品比对,确认该车为肇事车,民警将车上两名男子控制。“两人身上酒味儿都很大。”民警介绍,经讯问得知,两名男子中郝某是车主,刘某是肇事时的驾驶员。刘某有驾照,出事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属于醉驾,且当时车速不低。肇事后,刘某打电话给郝某,商量如何解决,整个过程中,一直未报警。
据介绍,35岁的刘某是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斗门街办一中学体育老师,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
昨日下午,在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刘某低头不语,不断地用双手揉搓着头发。肇事车车主郝某说,他和刘某是大学同学,8日,刘某从西安来汉中参加大学同学聚会,下午4点多到汉中,吃饭时,他们都喝了酒,白酒啤酒都有。饭后,刘某说要用郝某的车送人,郝某就把车钥匙给了刘某,没想到却酿成悲剧……(记者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