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县对8个违规购买超标公务用车的单位1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责令纠错7人,拍卖公务用车27辆,归还1辆。今年以来,彬县逐步实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公车定点存放、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公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车钥匙、油卡和行驶证由办公室明确专人集中管理,实行“一车一账定期公开”制度。各单位按月公布每辆公车的行驶里程、用油量和百公里实际耗油量,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要求城区干部下乡开会一律步行,农村下乡一律拼座,严禁公车私用。
彬县成立了清理规范公务用车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由县委常委带头,对全县108个会计单位,493辆公务用车进行逐一查验实车,调查清理,造册登记。截至目前,共收缴超编超标公车30余辆,涉及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煤炭工业局、国土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单位,包括县委书记常用的公车也在此列。
8个违规购买超标公务用车的单位10名科级领导干部受到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责令纠错7人,拍卖公务用车27辆,归还1辆,对周末公务用车定点停放不到位的2个单位通报批评。(通讯员杜孟飞 邓磊 记者赵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