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右二)打开随身物品让失主(左二)搜查
为赶时间 18名乘客自愿接受失主搜查随身行李
10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在此过程中,有乘客提议,在失主赵女士及民警的监督下,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让赵女士当场搜查,搜查通过方可离开。
一位男乘客因为着急办事,率先打开自己的手提包让赵女士搜查。随后,短短的三分钟内,有18名乘客接受搜查,后匆忙离去。
处警民警告诉小编,因为赵女士没有明确怀疑对象,民警提议司机先行开车,减少其他乘客时间损失,赵女士也可以在车上向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五大队报案。
民警:不赞成失主公开搜查乘客物品
“这种乘客提出自愿被搜查的情况不是很常见,对于失主公开搜查乘客物品的行为我们肯定不赞成。” 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五大队张新平警官说,接到报警后民警会先搜寻现场以及搜查车上是否有可疑人员,失主如果有明确的怀疑对象,民警可以进行调查询问。
针对公交车上失窃的情况,张警官建议市民乘车时如发现财物丢失,应及时通知司乘人员,由司乘人员将车开至就近派出所或向110报警。出现这种情况,司乘人员及乘客有义务配合民警调查,调查后再发车。民警到场后,失主应将丢失财物的经过及自认为有嫌疑的几个人提供给民警,由民警排查,发现无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后,失主应听从民警安排,让车辆先行上路,再向民警书写报案材料,以备警方随时调查。
乘客:耽误的时间损失谁来承担?
在搜查的过程中,一位女乘客提出,赵女士没有搜身的权利,但因为赶时间女乘客被迫打开手提包接受搜查。也有乘客表示为了等待警察赶到现场,自己上班迟到,赶不上火车,由此耽误的时间谁来承担,一车有七八十个乘客,这么多乘客造成的时间损失谁来承担?
小编了解到,为了减少市民的时间损失,西安市公安局改变出警模式,由原来的市民在公交车上被盗,拨打110报警电话,接警员将情况转交给公交分局,公交分局再出警,改变成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指定就近派出所接警;派出所将案件及涉案人员、物品移交西安市公交分局相关管辖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