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0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华声在线9月8日讯 中午去公司食堂吃饭,途中意外受伤,算不算工伤?最近,韶山市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案子,认定原告聂某的受伤情况属工伤。

  聂某搭乘同事的摩托车去公司食堂,途中(厂区内)被大风吹下的电线挂倒而致伤,经医院诊断多处损伤和骨折。聂某向韶山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为,聂某受伤时间已是下班时间,受伤地点也不是工作场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

  聂某转而向法院起诉韶山市人社局。法院审理认为,聂某上完上午班后去公司指定的食堂就餐,途中在厂区内受伤。从时间上看,是在下班后的延续时间内。从空间上看,受伤地点是工作场所的自然延伸,应视为不固定区域的工作场所。

  从工作原因来看,去公司食堂就餐,为下午的工作补充能量,这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原告聂某的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应适用该规定。

  连线

  未从事私人行为即可认定工伤

  员工外派境外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上海市嘉定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称病发时沈先生尚未起床。近日,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维持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 区人社局称,沈先生因工外出,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应认定一直处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上。

编辑:程培虎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