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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定位没厘清 开发区行政区交叉地带事难办

西安新闻 作者:雷婧 2014-10-14 05:13:26
[摘要]西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根本的原因是开发区定位没有厘清。

  2我们为什么需要社区

  社区不仅是用来开证明的

  西安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主任李茜说,社区一词是舶来品,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伙伴的关系。在我国,社区以前叫街道居委会,真正在国家层面使用,是1991年民政部提出社区建设这一概念,1998年国务院将推进社区建设的职能赋予民政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人的身份发生转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未来的趋势将是“工作在单位,生活在社区”,所以大家需要社区。

  李茜介绍,西安市现有街道(镇)176个,社区782个。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有3个:一、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如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向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二、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如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护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三、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是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社区体现的主要是前两个职能,更像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是协助政府完成管理职能,很多社会事务都需要从社区申请,所以才会出现‘社区是用来开证明的’观点。但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应该不仅是用来开证明的,还承担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很多服务功能。”

  3有份调研报告这样说

  行政区居民“刚需”服务在开发区成“难点”

  “很多对于行政区来讲是社区居民‘刚性需求’的基本服务,在开发区却成为‘空白’、‘难点’问题,甚至社区管理服务主体缺失,相关投诉经常见诸报端。”《西安市开发区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的开篇词中这样说。

  2013年3月,为期一个半月的第21期处级领导培训班暨社会管理专题研讨班在市委党校开班,40多个学员分成了5个课题组,最终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今年9月23日,当时的指导老师之一,西安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主任李茜向华商报记者回忆起2013年的那次调研活动。“组长和执笔人是浐灞社会事业局局长杨振宇,课题组成人员还有计生、房管、安监、教育、民政、交通等部门的其他处级干部。报告提交给市委市政府内部参考,还在《西安市情研究》和《西安社会科学》上发表。”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应明确

  报告中提到,2003年通过的《西安市开发区管理条例》专门针对高新区和经开区制定。除了经济建设领域的管理权限,条例中赋予了这两个开发区一定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责。而其他的几个开发区,其职责都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分别予以明确,未赋予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9月24日,浐灞社会事业局局长杨振宇告诉华商报记者:“管委会是行使部分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不是一级政府,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没有太多的管理职能,伴随开发区内居民的增多,明确教育、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的管理主体已经十分迫切。西安目前有五区一港两基地,对现行的《西安市开发区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把开发区都包括进去十分必要。”

  有些事权不是划不清,而是落不实

  调研报告还称,尽管开发区和行政区都有财税分成办法,但在许多行政区干部眼中,“开发区划地开发”仍然是对行政区“侵蚀”。“开发”的同时带来大量的人口,其社会事务管理背后又需要大笔财政作支撑——“既要管事又要花钱还要担责任”,这使一些部门和干部对社会管理工作产生抵触情绪,进而导致有些事权不是划不清,而是落不实。但在开发区人看来,开发区按照一定比例将税收分给了行政区,政府未赋予自己的社会管理自然应该由行政区承担。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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