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的钱用来还贷了吗?
“统贷统还”无限循环的陷阱
一年上百亿元的巨额收费都用于还贷了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据了解,山东实施的是“统贷统还”的办法,即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所有其他路都将继续收费。
在法律人士看来,“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首先,条例中的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是指某一条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计划建的;其次,即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了也必须停收,因为条例中不得超过限期的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对广大车主而言,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收费还贷会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