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开始,陕西交警部门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而截至今年1月份,全省境内共有5391辆次车辆出现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陕西牌照车辆有4281辆次,占到违法总量的79.4%;其中1月份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逆行或者倒车的车辆有10辆,陕西牌照车辆有7辆。
陕西交警部门表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属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按照法律规定要处以驾照记12分、按最高上限处罚1000元的处罚。而针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的交通违法行为,处驾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西安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2170辆次,其中违法2次的车辆有48辆,违法3次的车辆有3辆,违法4次的车辆有2辆。
1月份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倒车的车辆有2辆。(陕A9CH××、陕AQ05××) 铜川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67辆次,其中违法2次的车辆有2辆。
宝鸡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85辆次。
咸阳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191辆次,其中违法2次的车辆有2辆,违法3次的车辆有1辆。
渭南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316辆次,其中违法2次的车辆有2辆,违法3次的车辆有2辆,违法4次的车辆有1辆。
1月份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逆行的车辆有3辆。(陕EUN9××、陕ELM7××、陕E019××)
汉中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325辆次,其中违法2次的车辆有5辆,违法3次的车辆有1辆。
安康牌照: 1月份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有56辆次,其中违法2次的车辆有2辆。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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