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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法院原院长受贿10万元证据成谜 历时4年未判

汉中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11-18 07:27:51
[摘要]2011年5月26日下午,时任南郑县法院院长的何军辉被汉中市纪委调查,原因是牵涉到该县“3号地”(编号为2010NZ23号地)而引发的土地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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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时任南郑县法院院长的何军辉因牵涉到该县一起土地窝案中,被汉中市纪委调查。当年6月3日,何军辉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然而,因为“法院开庭后发现证据有瑕疵”等原因,该案自2014年8月底二审至今,没有宣判。

  另外,何军辉在法庭上提出的遭刑讯逼供的问题,也已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至今未果。

  2015年8月19日早,60岁的何军辉满头白发、面容憔悴,拖着疲惫的身躯,在爱人杨真和14岁残疾儿子的陪同下,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北门口,想反映自己的案子。

  儿子是捡来的,是多年前患脑病的弃婴,夫妇俩一直收养至今,儿子执拗地非要跟着。没办法,杨真说:“你好好在车里看着妈妈的包包,不敢让小偷拿去,爸爸妈妈很快就回来,乖!”有了给妈妈看包包的任务,儿子安静了很多,坐在车里紧紧抱着包包,乖乖地呆着。

  杨真附身吻了儿子额头,陪着丈夫小心翼翼过了马路,向车里的儿子不断挥手,夫妇俩一起进了省高院办公大楼。

  被指受贿15.5万 二次开庭未宣判

  2011年5月26日下午,时任南郑县法院院长的何军辉被汉中市纪委调查,原因是牵涉到该县“3号地”(编号为2010NZ23号地)而引发的土地窝案。当年6月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6月15日,省检察院决定逮捕。

  汉中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何军辉涉嫌受贿,主要依据是:

  2009年7月,何军辉以县法院院长身份同时兼任南郑大道东段五条道路(分别为圣水路、石燕路、汉桂路、冷水路、龙岗路)建设项目总指挥。一个叫伍英彬的商人通过介绍找到何,表示想在南郑购置土地搞开发,并请求何给予帮助。

  何军辉利用总指挥职务之便,给伍引荐有关领导,帮其成功购地。2010年先后收受伍英彬西安世纪金花商场购物卡2张(价值15000元)、现金4万元。

  随后,何军辉以加快建设为由,督促安排县城投公司编制“3号地”的规划。伍英彬以陕西航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航公司”)委托人身份参与购地。之后,伍英彬以“陕航公司”名义向南郑县城投公司出具文件,改由汉中金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钰公司”)履约,于2011年3月通过招、拍、挂,以3911.93万元取得“3号地”土地使用权。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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