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至2018年3月23日期间,尤某某(男性,1972年出生)多次在榆林市榆阳区以被害人殴打其儿子为借口,将雷某等三名已满14周岁的男性未成年人和高某等三名儿童骗至偏僻处进行强制猥亵,给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和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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