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动
第二批扩权强县名单年内出炉
本报讯(记者 孙洪伟)
启动“扩权强县”试点,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成为化解县域经济发展烦恼的一条探索之路。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扩权强县”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均已启动并出现可喜局面。第二批“扩权强县”15个试点县也将在年内出炉。
首批“扩权强县”加速发展
2007年,我省“扩权强县”试点全面启动。
首批确定户县、高陵县、岐山县、凤翔县、兴平市、三原县、神木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韩城市、华县、旬阳县、南郑县、柞水县等15个县(市)为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
当时的总体要求是,在坚持行政管理、干部管理和现行财政体制及利益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把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把原需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部分事项,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为了保持市一级管理上的完整性,扩权县(市)在报省审批和自行审批的同时抄送所在设区市。
据悉,试点启动以来,各扩权县(市)充分利用“扩权”机遇推动经济发展,2007年,15个扩权县(市)GDP平均增幅17%,其中,高陵、神木、靖边、吴起等4县增幅均在20%以上,高陵县增幅更是高达33.1%。神木县顺利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从而改写我省没有全国百强县的历史。
我省已启动财政省管县试点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目前正在积极谋划确定第二批“扩权强县”试点县,第二批试点仍将确定15个县(市)。省发改委体改处处长袁建岐说,最快今年9月,试点名单将确定。第二批试点县将把原先执行的管理权限更加细化。
在财政省管县试点领域,2006年,我省已经下发关于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并从2007年起,对全省15个县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首批试点县分别为蓝田县、宜君县、太白县、永寿县、大荔县、佛坪县、留坝县、宁陕县、岚皋县、镇安县、丹凤县、黄龙县、延长县、佳县、定边县。
省政府多次派员深入其他省份,对开展扩权强县和省财政直管县问题调研,吸取经验。
专家观点
改革可分三步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张占斌:“省直管县”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目前各省的强县扩权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直管主要干部,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步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第三步是市的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临近镇乡或县可改为市辖区,合理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经济发展促强县扩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浙江是蓬勃的民营经济的发展,才有了强县扩权的要求;在江苏,是县一级机构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体,才产生了省管县的呼声。概而言之,是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才会有省管县的要求。不过绝大多数的观察家在看到强县扩权时,并没有理顺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往往将作为经济发展结果的强县扩权视为经济发展的诱因,殊不知经济发展之后才会有强县扩权的要求。
新闻背景
财政“省直管县”地区超过20个
海南省自1988年建省起,就没有实行“市管县”,被称为“海南模式”。1992年、1997年、2002年、2006年、2008年,浙江省连续5次出台扩权强县相关政策,被称为“浙江模式”、“义乌模式”。截至目前,全国试点推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推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地区超过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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