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蕾)
昨日闭幕的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这两部法规将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还任命朱文斌为西安市监察局局长,王利民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并通过其他人事任免。
经过两次审议修改的《西安城墙保护条例》昨日正式通过。今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护城河内捕鱼、钓鱼,在城墙和城墙保护标志上刻划、张贴等,西安城墙的古城砖、石条、内包夯土、门楣、碑石、礌石及古建构件等都属于文物,不得非法占有、买卖。
条例规定,西安城墙管理机构应当统筹规划西安城墙的合理利用,发掘西安城墙文化内涵,鼓励发展相关产业文化,但要防止过度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利用西安城墙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需要利用西安城墙拍摄电影、电视、广告和其他音像资料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先履行报批手续,并接受西安城墙管理机构的监督。
擅自进行上述活动的,将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造成城墙损毁或周边环境破坏的,还将依法承担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给予了诸多优惠政策,同时推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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