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证(复印件)(上) 真证(原件)实习记者 雷佳 摄
朋友有事急着用车,王彬好心借给了他。可倒霉事接二连三:先是出了车祸让车快报废了,后来4.8万元保险理赔金又遭人用假身份证冒领。
朋友借车出事故 理赔拖两年
2007年8月,王彬花113800元买了辆丰田花冠。“车买了两个月,朋友李涛找到我,说要去咸阳接个朋友。”车借走了一个星期,也不见朋友来还,他只好打电话追着要车。“李涛说到三原接人时,车撞到路边护栏,几乎报废了。打算修好了再还给我,已经报了保险公司。”两人商量后决定,由李涛掏钱修车,车要是修不好就卖了,差价由李涛来掏。
过了大概两个月,车修好了,但王彬没去拿车。“按照当初的商定,我让李涛拿车,把修车款给人家交了。”可李涛当时没钱结修车款,这事就一直拖着。直到今年8月中旬,王彬联系不到李涛,才感觉有点不妙。
拿着保单去理赔 钱已被领走
8月30日,王彬拿着车的保单,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不是已经理赔过了吗?”王彬当时就愣住了,“我就没来过,是不是弄错了?”保险公司拿出理赔手续,还有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看过后,王彬确定有人冒领。
昨日下午2时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汤战英说,刚见到王彬时,他怀疑这个人是假的,找来帮他办投保的人后,才确定眼前这个人是王彬。王彬的车出车祸时,司机叫朱磊,出事地点在三原。警方认定单方面责任,保险公司定损理赔4.8万元,让司机把保险手续尽快交到保险公司。“没过多久,一男子拿来手续,后续理赔也是他办的。”
今年3月5日,还是那名男子拿着身份证原件来领理赔金。“身份证号、名字、住址和登记信息完全一样。”汤战英说,看到持证人和身份证照片一致,保险公司便把4.8万元打进他的账户,没想到这个人是来冒领钱的。
王彬说,投保时所办手续都在朋友借走的车里,有可能被人拿走了。
真假身份证信息 基本都一样
王彬认为,理赔金遭人冒领,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汤战英认为,保险公司没责任,“理赔时,必须是投保人来,持本人身份证,和投保时登记信息核对,只要一致自然要给人家钱。”谁能想到有人用假证,假证只有照片和投保人不同,其他信息全都是真的。“保险公司没有能力辨别真假证。”
王彬对此提出疑问,“当初投保时,留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对比一下,就可以核实清楚,这是保险公司推脱责任。”对于假证复印件照片上的人,王彬和朱磊都不认识。
汤战英对此的答复是,投保和理赔是两个系统,投保时确实留下复印件,但理赔只核实主要信息,没办法与投保时的信息进行一对一核实。“投保人没能拿到钱,我们心里也不是滋味,但钱理赔出去了,不可能再理赔一次。”
他建议当事人诉诸法律,法院如果判再次理赔,他们会根据规定赔偿。
观点交锋
“保险公司无鉴别真伪能力”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事务部一工作人员听了王彬的遭遇后认为,他个人觉得保险公司没有责任。“按规定,保险公司理赔时,只需核实身份证号、住址和姓名等。”鉴别身份证真伪,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现阶段保险行业,没有哪个公司有这种能力。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只能报警,保险公司全力配合调查。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在现有这种情况下,希望投保人能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保险公司有义务核实领款人”
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侯强律师觉得,有人使用假身份证领取理赔金,该行为应该已构成商业诈骗。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他们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保险公司核实身份时,有义务利用所有信息来证实领款人真实性。”侯强说,既然当事人留下复印件,保险公司有必要进行核对。两系统不能一对一核实,这都是内部规定,对投保人无效。侯强认为,王彬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进行重新理赔。昨日下午5时许,王彬已向高新警方报案。本报记者 杜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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