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腿受伤行动不便,昨日中午,爷爷将饭送到小玉的教室本报记者宁峰摄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浙江省宁波市的9家菜市场相继投保“菜市场公众责任险”,使摔伤等一些取证难的投诉有了很好的解决办法。目前西安的菜市场尚无投保该险,有律师建议,应将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性投保范畴。
-摔伤之后的“难处”
购物摔伤打石膏上课20天
今年15岁的王小玉(化名)是西安铁一中高一学生,8月26日晚上,她和父母去东大街一家新开的商场买鞋。晚上9时30分,一家人购物结束乘电梯下行,结果小玉突然摔倒在地。
后经医院确诊,小玉的小腿骨裂、韧带扭伤。昨日上午,小玉的小姨王女士说,事情发生20天了,他们多次联系商场,对方总是说正在开会研究,对孩子的病情不闻不问。
“为了不影响上学,孩子只能打着石膏上课。”王女士说,孩子每天都要家人背着进学校、回家。小玉也告诉记者,从早上7时30分左右进教室,一直到下午6时多放学,自己基本上都是在座位上度过的。“连水都不敢多喝,害怕喝多了要上厕所。”
公共场所摔伤责任不好认定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获悉,消费者在超市、商场、餐馆以及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意外摔伤而引起的消费投诉屡有发生。仅今年1~8月,西安市共受理此类投诉14起,其中七成多发生在商场、超市等。
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马世群说,“对这样的投诉,一般采取的办法是调解,调解不成的,协会将支持消费者到法院起诉。到法院的大概占到四成。”摔伤案例最难的是责任认定。其次,赔偿金额难以协商。同时,还存在商家推诿情况。
对小玉的投诉,当事商场的顾客服务中心主管侯桂花表示,当晚确实有人摔倒了,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和他们的调查有些出入。
记者从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西安一些大型商场、三星级以上酒店或涉外宾馆等,大多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发生消费者意外摔伤事故的可由保险公司赔付。
-摔伤背后的“空白”
西安菜市场尚无投保公众责任险
“像一些大商场一样,西安的菜市场也应投保,以减少和消费者间的摔伤纠纷等。”在朱雀农副品交易中心买菜的市民马宏民说,来菜市场买菜的多是些老人,尤其容易摔伤。
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菜市场险应是一种地方险,目前在陕西没有推出这样的险种。
同样,记者昨日联系了西安多家大型菜市场等发现,市场都没有投保与此相关的公众责任险。对于处理摔伤投诉,他们大多是“是我们市场的责任,就给赔,这没得说”。
不少商家缺乏“公众责任险”意识
对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财产险处相关负责人说,“菜市场公众责任险”实际上是“公众责任险”。“这是一个基本险种,也是一个非常小的险种。”该负责人说,陕西商家投保并不多,尤其是菜市场等,主要是摔伤了,消费者很少去找市场,市场也就没有压力和这样的意识。而外资酒店尊重客人的意识也比较强。“这还与地方经济发展、法律气氛有很大关系”。
西安北二环欣绿蔬菜市场办公室主任顾国平表示,有些企业还没有这样的意识,但规范行业是应该的,也会给市民一个人身保障。
-对于“摔伤”的建议
公众责任险应列入强制性投保范畴
“应将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性投保范畴里。”西安律师李晓东说,像交强险一样,公众责任险应成为社会管理的手段,给市民一个安全购物环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财险处那位负责人说:“保监会是鼓励商家投保这样的险种。”但要达到让菜市场等都投保公众责任险,估计还需要些年头,“需要些时机”。但对是否要立法强制投保,该负责人认为,责任险要跟法联系,不立法哪有“责任”。
宁波全国首创在菜场买菜摔伤菜场买单保险公司赔
新闻背景
保监会早在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就曾呼吁,在歌厅、商场、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始试点强制责任保险。而之前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像王府井百货等百货商场也都在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了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
今年3月,浙江义乌将以火灾公众责任险为主要内容的公众聚集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引入娱乐场所,每个人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金初定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为1万元。6月,义乌又开全国保险业先河,将公众聚集场所保险延伸至网吧。
今年7月2日,宁波2家菜市场出钱购买公众责任险为在买菜发生意外事故的“马大嫂”(消费者代称)买单。宁波市贸易局透露,这个全省独创的方法,要在宁波的其他菜市场、超市及商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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