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孙洪伟)秦岭已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但因为矿产开发,农家乐、度假村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落后,面临着一系列的保护难题。
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3个执法检查组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作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现象一:秦岭开发项目蠢蠢欲动
报告说,面对秦岭的天然生态,有些地方在秦岭地区开发建设上蠢蠢欲动。这些项目的建设,势必会对秦岭生态产生很大影响。
【人大建议】编制各项规划是秦岭生态保护的前提,在各项规划未正式出台前,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审批。
建议省市两级政府对秦岭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不符合产业规划和环评标准的项目一律撤销,保留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一些重大和敏感的项目,应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审查,报省政府批准。
现象二:巨量污水仅13.9%得到处理
报告说,秦岭地区每年排放的2.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仅有13.9%得到处理。每年产生的156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也只有13.1%。
【人大建议】省政府应同国家有关部门协商,将陕南三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前安排到“十一五”进行,力争“十一五”末秦岭地区38个县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
现象三:休闲娱乐场所亟须整体规划
据悉,目前沿山农家乐共1500余家,大批休闲娱乐场所也盯着秦岭,欲搞旅游开发,但是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将对秦岭生态景观造成一定影响。
【人大建议】将秦岭沿线的景区开发和度假村、农家乐等项目建设整体规划。对景区和农家乐等休闲娱乐场所也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
据了解,目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初稿已经形成。秦岭旅游、生物保护、封山育林、水资源开发利用、秦岭地区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正在修改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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