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矿邯邢局两家铁矿2008年8月28日取得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然而,这两家铁矿却早在2007年就开始向尾矿库非法排尾。图为2007年11月,北洺河铁矿的排尾管道在向尖山北尾矿库排尾。张春华摄 北洺河河道南侧的河滩成了北洺河铁矿非法排放尾矿的地方。图为用尾矿碴围起来的堤坝,中间是白色的尾矿浆。本报记者 李新民 摄
编者按: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岁末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
本报今天刊发的《中国五矿邯邢局两铁矿:非法排尾祸企殃民》的报道告诉人们,个别央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仅没有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反而成为损害“利益相关者和环境”的典型。
一中央企业下属的两家国有铁矿,在尾矿库尚未验收、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际,便非法排放尾矿浆,造成下游一民营矿山企业透水关停;随后,两家国有铁矿改道排尾,其中一家居然将尾矿排入附近的河道,河滩农田被占,环境严重污染,附近村民上访不断。
这起发生在河北省武安市的央企非法排尾祸企殃民事件,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国企大矿非法排尾,民营小矿透水关停
位于冀南太行山东麓的武安市是“全国四大富铁矿基地”之一。这里既有中国五矿集团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简称五矿邯邢局)所属的国有大铁矿,也有众多民营小铁矿。
武安市矿山镇金祥联办铁矿(简称金祥铁矿)是一家民营小矿。据这家小铁矿的负责人张春华介绍,2007年10月23日,金祥铁矿突然发生大面积突水,井下人员迅速撤离,并组织人员全力排水。
但井下水量之大令人吃惊,原来排水量不足50立方米/日,如今竟高达1200立方米/日。2007年11月10日,金祥铁矿请来具有国家甲级资质的安全评论机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的工作人员,在邯郸市诚信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证下,取水样调查突水原因。
2007年11月26日,地质勘察院出具《突水调查报告》认定:金祥铁矿“突水通道为奥陶系中统灰岩岩溶裂隙,突水水源为距该矿上游约60米的尾矿库。”报告认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有可能引发突发性的大的突水灾害,并发生巷道垮塌、掩埋事故。”
张春华告诉记者,报告中所说的“上游60米的尾矿库”,是属于五矿邯邢局下属的北洺河铁矿和玉石洼铁矿共有的尖山北尾矿库。
“在随后两个月时间内,我们三次紧急致函两家国有铁矿,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尾矿库,并派人解决给我们企业造成的损失。”张春华说,“但是,两家国有铁矿对我们的请求置若罔闻。最终因为透水严重,金祥铁矿不仅巷道被淹,整个矿井都被灌水。武安市矿山镇矿山企业管理办公室下达通知,金祥铁矿被关停。”
北洺河铁矿有关领导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所做的《北洺河铁矿尖山北尾矿库运行对金祥联办铁矿透水影响论证报告》则称:“尖山北尾矿库建于不透水或透水性极弱的闪长岩体上,库区不应存在渗漏问题。”并得出尾矿库运行与金祥铁矿突水“没有关联”的结论。这份报告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月。
金祥铁矿代理律师胡海清说:“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的这份报告即无公证,也没有从纠纷双方取水样对比检验,而且是在侵权行为发生一年之后做出的,根本不具法律效力。”
记者在查阅尖山北尾矿库的材料时,还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该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所)是在2008年8月做出的,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间则是2008年8月28日。从其导致金祥铁矿井下透水时间来看,至少在2007年10月23日之前,即尾矿库通过安全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之前,两家国有铁矿就已开始非法排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