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抱着追回的笔记本电脑,准备找失主 记者苗波摄
警方建议:大学生失窃报警最好拨110 学校公安处无侦破能力
华商报讯(记者贾晨)大四学生小付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在饭堂里,那天,他用笔记本电脑占座。
学校内乱转悠总能偷到东西
10月21日下午5时许,快到“饭点”,西安交通大学饭堂内就餐的学生变多。如往常一样,小付将电脑包放在饭桌上,占好座,就去排队买饭。几分钟后,小付买饭回来,电脑包不见了,包内装着笔记本电脑。“我的电脑丢了。”周围没人注意到谁拿了电脑。
与小付一样,近期,在西安交通大学的饭堂或操场,常有学生的财物神秘丢失。“一转眼的工夫,东西就不见了。”
10月22日中午,在西安交通大学饭堂内,就餐学生很多。但有两个年轻人,他们不买饭,就在饭堂转悠。一会儿,二人走出饭堂,手里拎着一个电脑包,守候的公安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出动,将二人抓获。
经突审,23岁的疑犯夏培基和18岁的疑犯卢建召交代了盗窃事实。二人不是该校学生,但每天几个特殊时间,都会出现在学校的饭堂或操场,只为偷取“大意”学生的财物。“我们就在学校里转,总能偷到东西。看见有学生把电脑包放在桌子上离开了,就过去把东西拿走。”夏培基说,得手后,他们将电脑以1000多元的价格卖给雁塔路一电脑城的杨某,杨某再以二手电脑的价格向市场进行销售。小付的笔记本就是这两人偷走的。
民警从杨某家搜到60多台笔记本电脑,其中5台是从夏培基二人那里收来的赃物。
疑犯夏培基与卢建召已被刑拘,而疑犯杨某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刑拘。
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待加强
昨日,记者在西安个别高校走访时发现,篮球场上,一些学生尽情于篮球场内的“搏杀”,而篮球架附近就有5部手机扔在那里无人看管。在食堂内,占座的学生会将书包等物扔在座位上,然后离开。兴庆路派出所所长董雁军说,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强,为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同样,在一些二手交易市场,无需查证电子器材是否为赃物,只要价格合适,买卖双方便能轻易成交,这一点也为疑犯销赃带来便利。在一电脑柜台,记者以“有台电脑想出手”为由咨询店主,该店主只关心电脑价格高低,对记者是否存有购买发票并不关心。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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